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 ,从增加融资供给、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提高融资效率、提高支持精准性、落实监管政策 、强化风险管理、完善政策保障、做好组织实施等8个方面,提出23项工作措施。
《若干措施》提到,做深做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进一步发挥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各省、市、区县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 ”活动 ,全面摸排小微企业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把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推荐给银行,实现银行信贷资金直达基层 、快速便捷、利率适宜。在融资对接基础上 ,注重协调解决小微企业实际经营困难,激发小微企业经营活力。鼓励向外贸、民营、科技 、消费等重点领域倾斜对接帮扶资源,加大支持力度 。
国办:鼓励金融机构把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纳入经营发展战略,建立“一把手”负责和部门协调推进机制|界面新闻 · 快讯
八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规范成长后到北交所上市|界面新闻 · 快讯
八部门:探索将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结果应用于助企融资|界面新闻 · 快讯
两部门:支持碳市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充分运用企业碳账户、个人碳账户等涉碳数据|界面新闻 · 快讯
五部门:便利与规范试点地区金融机构数据跨境流动,允许试点地区金融机构依法向境外传输日常经营所需的数据|界面新闻 · 快讯
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领域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界面新闻 · 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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